律师解析:
厂房拆迁经营性补偿归属,得看具体情形。
要是
产权清晰,补偿归所有者。
有租赁关系时,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分;
没约定就依公平原则,结合双方贡献定。
像承租人有大量投入改造,可能获部分补偿。
涉及多方主体,要看投资来源、经营决策等。
以公司名义的归公司,股东个人投资经营的归股东。
总之,综合多因素确定归属,厘清权益确保补偿合理。
案情回顾:小许的厂房面临
拆迁,其与小静就厂房经营性补偿归属产生争议。小许称厂房
产权明晰,补偿应归自己;小静则表示自己承租该厂房并进行了大量经营性投入改造,补偿应有自己一部分。双方各执一词,不知补偿究竟该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1、若厂房产权明晰,补偿通常归产权所有者。
2、存在租赁关系时,若
租赁合同有约定,依约定分配;无约定则按公平原则,结合双方贡献确定。
3、涉及多方主体时,要考量厂房投资来源、经营决策等因素,如以公司名义建设经营的厂房,补偿归公司;股东个人投资建设并以个人名义经营,补偿归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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