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婚后签
买房协议,孩子能否拥有房子取决于协议约定和
产权登记情况。
明确赠与并完成
过户,孩子拥有所有权;
有赠与意向未过户,夫妻
可撤销;
协议未提孩子且登记在夫妻名下,孩子无所有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
若夫妻在买房协议中明确把
房屋赠与孩子,且完成
产权过户登记,赠与行为完成,孩子取得
房屋所有权。
若仅有赠与意向,未办理过户,在过户前夫妻可行使
撤销权。
若协议未提及孩子,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该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不拥有所有权。
如果大家在
房产赠与、产权登记等方面有法律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婚后签订买房协议。小朱认为应将房子给孩子,小丽也同意并在协议中表达了赠与孩子的意向,但未办理产权过户。后来小丽反悔,不想把房子给孩子了,小朱则坚持按协议给孩子,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若夫妻在买房协议中明确约定将房屋赠与孩子,且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孩子便拥有房屋所有权。此案例中未完成过户,赠与未完成。
2、仅在协议中有赠与意向,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在过户前夫妻可
撤销赠与。所以小丽反悔撤销赠与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若协议未提及孩子,且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没有所有权,本案虽有赠与意向但未完成相关手续,孩子目前没有该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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