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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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定无效后的赔偿事宜在卖方与买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际,若出现以下任何一项情形,将可能导致该份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解除。此时,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退还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同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此外,买方还可以请求卖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不超过其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的一倍。

因房屋买卖无效,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一般来说,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但如果是各方都有过错的,就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依据法律,有过错方需返还原物或折价补偿,无法或不必返还时以货币抵偿。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共同过失者按责分担民事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依据法律,有过错方需返还原物或折价补偿,无法或不必返还时以货币抵偿。过错方还需赔偿对方损失;共同过失者按责分担民事责任。

合同规定对无效违约有违约金的,出卖方需履行义务;无此约定时,违约方需赔偿经济损失,包括退款及不超过房款一倍的损害赔偿。若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无效或解除,买方有权请求退款及利息以弥补损失,并追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