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先看
房屋买卖合同有无
过户时间及
违约责任约定,若原房主未按约过户,属违约。
可发函催告并保留凭证,催告后不履行,可追究违约责任。
2.若合同未明确过户事宜,可要求原房主
协助过户。
先协商、调解,不成则
起诉。
诉讼时提供
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
证据。
3.法院判决后原房主仍不履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让其协助过户。
案情回顾:小朱从原房主小李处购买了一套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然而,到了约定的过户时间,小李却迟迟未协助小朱办理过户手续。小朱查看合同,发现有关于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小朱先发函催告小李在合理期限内办理,小李仍未履行。小朱遂考虑追究其违约责任。
案情分析:1、因合同中有关于过户时间及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小李未按约过户,已构成违约,小朱有权依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支付
违约金等。
2、若合同未明确约定过户事宜,小朱也有权要求小李履行协助过户的附随义务。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调解解决,若不成,小朱可
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小李履行过户义务。经法院判决后,若小李仍不履行,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其协助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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