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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押金能否追讨利息

时间:2026.01.18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499人
律师解析:
1.拖欠押金可追讨利息。
拖欠押金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要求违约赔偿,利息就在赔偿范围内。
2.按照民法典,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应与损失相当。
若事先约定逾期付押金要承担利息,按约定来;
没约定,受损方可按市场报价利率主张利息损失。
3.主张利息要提供押金交付和对方拖欠的证据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案情回顾:

小朱将房屋出租给小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小李需支付一定数额押金。租赁期满,小李未按约定退还押金。小朱多次催讨,小李仍拒不退还。小朱认为小李拖欠押金的行为给自己造成了损失,除要求退还押金外,还主张追讨利息。小李则认为合同未明确约定需支付利息,不同意支付。

案情分析:

1、小李拖欠押金的行为构成违约,小朱作为受损方有权主张违约赔偿,利息属于赔偿范围。依据相关法律,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
2、因双方事先未约定逾期支付押金需承担利息,小朱可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主张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不过,小朱需提供证据证明押金交付以及小李拖欠的事实。小朱可先与小李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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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瑞轩律师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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