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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出租拆迁有补偿吗

时间:2026.01.16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 阅读:1124人
律师解析:
院子出租后遇拆迁,补偿情况需具体分析。
若院子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且合法建设,通常有补偿。
承租人方面,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未约定且因征收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主张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出租人可获院子土地价值、地上附着物等补偿。
违建院子一般无补偿。
具体补偿依合同约定、当地政策及院子合法性确定。

案情回顾:

小胡将带有院子的房屋出租给小朱,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但未对拆迁补偿事宜进行约定。后来该房屋遇拆迁,小朱认为自己应获得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小胡则觉得院子的所有补偿都应归自己。经了解,该院子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属于合法建设。

案情分析:

1、对于承租人小朱,因租赁合同未约定拆迁补偿事宜,且因征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其可主张搬迁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费是对其搬迁过程中产生费用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针对因拆迁停止经营造成的损失。
2、对于出租人小胡,其可获得院子土地价值、地上附着物等补偿。由于院子属于合法建设,在土地使用证范围内,其合法权益受保护,但应将属于小朱的合理补偿部分给予小朱。具体补偿需结合当地拆迁政策等进一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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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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