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立即咨询
作为主管人,您在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尊重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尽管物业依法归被监护人所有,但个人无权擅自处置其财物。在必要情况下,为了保护其合法权益,主管人可在法定程序下对被监护人的物产进行变卖出售,但必须遵循法律程序。

监护人应履行对被监护人人身安全及财产权益的全面保护义务。在处理被监护人财产时,必须出于其利益考虑,并确保其合理性。若监护人未履行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权益,需承担法律责任。如因不当行为导致被监护人财产损失,应据实赔偿。监护人应始终坚守诚信与责任,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与福祉,不容懈怠。

虽然此类房产可售,但交易成功需遵循公正程序。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证明书》要求,正式登记并取得住房产权证书的人为唯一合法所有者。父母为子女购房,实为赠予。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父母作为监护人无权擅自处置,需子女同意且达法定成年年龄后方可处理。

虽然此类房产可售,但交易成功需遵循公正程序。 根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证明书》要求,正式登记并取得住房产权证书的人为唯一合法所有者。父母为子女购房,实为赠予。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父母作为监护人无权擅自处置,需子女同意且达法定成年年龄后方可处理。

离婚协议约定房屋赠与子女后,原则上不可售卖。房屋成为子女个人财产,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一般不可售卖。监护人除非为保护被监护人权益,否则不得处置其财产。子女达法定年龄并具备独立行为能力时,处置房产需子女本人同意。监护人应维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不得私自处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