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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成年人监护人去世后,优先考虑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若他们没有监护能力,再考虑兄、姐,若都不符合,其他愿意担任的个人或组织需经相关部门同意。
(二)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配偶为第一顺序监护人,其次是父母、子女等,其他愿意担任者也需相关部门同意。
(三)对监护权确定有争议,可先由相关组织指定,不服指定可向法院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一条规定,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2025-12-26 13: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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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去世后,按顺序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担任;其他个人或组织愿意担任的,要经相关部门同意。
2.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监护人按顺序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个人或组织担任需相关部门同意。
3.对监护权有争议,可由相关部门指定,不服指定可向法院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2025-12-26 11:39: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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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监护人去世后,未成年人和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有相应的法定监护顺序,对监护权确定有争议时可通过指定及诉讼解决。
法律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不同情况下的监护顺序。对于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去世后,祖父母、外祖父母排在监护顺序首位,其次是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需经相关部门同意。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配偶是第一顺序监护人,之后依次是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以及经同意的其他个人或组织。当监护权确定存在争议时,可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若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也可直接向法院申请。这一系列规定保障了被监护人能得到妥善监护。如果大家在监护权方面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6 10:0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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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护权确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监护人去世后,按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确定监护人;无民事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确定监护人。
2.若对监护权确定有争议,可先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
3.解决措施和建议:相关组织在指定监护人时应综合考量被监护人利益。个人若想担任监护人,需积极按程序取得相关部门同意。有争议时,当事人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影响被监护人生活。
2025-12-26 08:5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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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护人去世后,未成年人监护权按顺序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承担。这保障了未成年人在监护人缺失时能及时得到照顾和保护。
(2)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监护权按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且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个人或组织的顺序确定。这有助于维护此类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
(3)当监护权确定存在争议时,可先由相关基层组织指定,对指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也能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为解决监护权纠纷提供了多元途径。
提醒:
确定监护权时要严格遵循法定顺序和程序,若遇到复杂争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6 07:06:5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