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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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取得房产证,银行能否为其办理按揭业务当您申请房屋抵押贷时,若您的住房无法提供完备的房产证明,那么银行将无法为您发放相应的贷款。这个决策的原因非常直接且有说服力:在进行房产抵押贷款时,银行需要通过审核和验证来确定您对该房产真正的所有权,而房产证明正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关键文件。缺乏房产证明意味着您仅仅拥有房屋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银行对此的规定较为严格,没有房产证明便难以顺利申办贷款事宜。

当不慎陷入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欺诈活动中时,买家有权利请求退还先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及其对应的利息部分;并且还可以要求卖家为其在欺诈行为中所引发的全部经济损失负责,而对于这些损失的赔偿额度,最高甚至可能高达已经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项的双倍之多。

倘若延时交房情形不幸发生,您须向我们提供如下重要的证明材料以供审核:首先,请出示与该房产交易有关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其中载明了关于房屋交付期的具体规定);其次,请提供已在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并生效的预售登记证书;再次,请提供您首次支付购房款项的相关凭证;最后,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还需要提供开发商的企业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等详尽信息。

若开发商未按期办理房产证,可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约定或法律规定,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交付房产证,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未约定违约金或损失难以确定,可参照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业主可通过和解或诉讼解决,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须在交房后60个工作日内提交房屋所有权登记资料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按期取得房产证,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协助办理房产证及支付违约金等赔偿。为解决这一问题,部分省市开始尝试允许购房者自行办理房产证,以快速解决权益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