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
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
代理民事
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
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
犯罪嫌疑人提供
法律咨询、代理
申诉和控告、申请
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
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