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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哪儿申请行政复议

应当在哪儿申请行政复议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2-21 01:22:24 已帮助163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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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方案不公开发布,被征收人应当在哪儿查看

  拆迁补偿方案是需要进行公告的,如果不进行公告的,被拆迁人可以申请信息公开,如果不公开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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