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诉讼专题 > 刑事侦查时限

刑事侦查时限

刑事侦查时限
侦查羁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被逮捕以后到侦查终结的期限。那么,刑事案件侦查期限是多长时间呢?律图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24-02-20 00:26:38 已帮助1669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补充侦查时限

1、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和法庭审理阶段的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详见:《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款,《刑诉规则》第268条第1款)。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没有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而决定自行侦查的,检察院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3、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详见:《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第2款),即使是改变管辖的案件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也不得超过两次(详见:《刑诉规则》第271条)。


在退回进行补充侦查时需要在一个月内完成侦查程序的,同时在进行补充侦查时最多不超过两次,当补充侦查后证据足够的充分后也是可以再立即提起诉讼和审理的,如果在补充侦查后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者材料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后,也是需要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