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如何写
抚养证明公证的问题,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
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1、要推翻经过公证的抚养证明,最简单的办法,双方再协商,再做一份公证。 2、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确认公证书无效之诉,此时,你必须承担
举证责任。 即你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足够的相反证据,这些证据必须达到足以推翻以前的公证。 对于抚养公证,由于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
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应当要求双方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如果当初的公证,在这方面有瑕疵,你可以主张公证无效,否则很难推翻抚养公证的效力。 当然,如果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
婚姻法的规定,可以提出
抚养权或
抚养费方面的变更要求。因此,推翻以前公证不太可能的,可以主张情况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变更,这在法律上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