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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产生的条件与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留置权产生的条件与留置权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3-01 18:39:30 已帮助23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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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的消灭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


留置权的宽限期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进行了约定,就以合同约定的期限为准,但如果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的,债权人应给予债务人两个月的宽限期,在两个月内,债权人留置保管留置财产,债务人应积极想办法偿还债务,但如果过了这个期限,债务人仍然未能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将留置财产进行处理以使自己的债权可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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