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一)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概念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燃易爆设备。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