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在我国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是为了更加有效地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在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当行为。希望广大劳动者群众学会使用劳动相关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和争取应当具备的劳动待遇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