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于
故意伤害案件谅解书的回答
刑事谅解书 (故意伤害) 2012年某月某日,A 因(事件原因) 与我发生纠纷,后A 纠集“(人名)”等人将我打伤。本案已移送至天津市某某区人民法院审判, 现A 被
羁押于某某区看守所。 事故发生后,在某某区法院的组织下我们与A 家属协商赔偿事宜,A 家属同意赔偿我们总计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在协商过程中,我们了解到A 家庭也很困难。在这种困难情况下,A 及其家属依然积极筹措赔偿款进行赔偿,我们认为其悔过表现很好,他已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我们愿意原谅他。因此,我们对A 的行为予以谅解,自愿不再追究A 的刑事责任,请求法院给予A 改过自新、回报社会的机会,对本案予以轻判。 此致 天津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院受害者: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