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房屋合同在书写时必须要注明无偿租赁的期限等信息,《合同法》第366条规定:“(第1款)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第2款)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公司无偿租用个人房屋合同在书写时必须要注明无偿租赁的期限等信息,《合同法》第366条规定:“(第1款)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第2款)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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