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根据《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
诉讼。但是,并没有规定被害人只可以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被害人拥有选择权,可以由被害人自己来决定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单独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不过,如果是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建议被害人尽量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这样既可以免交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而且在诉讼中进行调解的可能性也较大,可以更好在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
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
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