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个人债务专题 > 办贷款没给给借款合同

办贷款没给给借款合同

办贷款没给给借款合同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3-05 11:11:44 已帮助1962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



在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时,经办人主动向借款人、保证人讲解合同条款。


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


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这时之前签订的贷款合同就应该给了买方。


按规定你应该有了一份合同,因为你是贷款合同的乙方。 经办行肯定有一份合同的,不会没有。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