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产分割协议里写“无其他财产”,其有效性不能直接判定,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签订协议时,双方对彼此财产状况都清楚,确实没有其他没分割的财产,而且签协议是双方自愿的,协议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无其他财产”这个表述就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协议来。比如夫妻二人离婚,对名下房产、存款等都进行了分割,确认没有其他财产,签了协议,这种情况下协议有效。
但要是一方藏着部分财产,另一方不知道就签了协议,后来发现还有财产没分割,受损害的一方就能去法院要求重新分割。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离婚分割财产时,这一方可能会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离婚后才发现这些行为的,也能去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财产。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前,一定要对双方财产状况有全面了解,最好能列个财产清单。要是发现对方可能隐瞒财产,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