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依《
民法典》之规定,租赁期限达六个月及以上者,需采用
书面形式。
若
当事人未用书面形式,致使租赁期限难以确定,便视其为不定期租赁。
门面
合同到期后进行口头
续签,若为短期(六个月以内),此口头续签乃有效合同形式。
然而,若超过六个月,尽管口头续签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双方有续租之意,但因其不符法定书面形式要求,在法律层面被视为不定期租赁。
这就意味着双方皆可随时
解除合同,且应于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
不过,为规避不必要的
纠纷,最好
补签书面
租赁合同,明确诸如租金、租赁期限、维修责任等各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