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框架下,对于
居间协定所产生之
违约金额度并未设定明确的法定标准。
通常情况下,针对此问题,适宜之数额需依据具体情境进行推敲与确定。
首要考量因素包括
合同义务的履行状况、
居间人所付出的劳动量以及相应的成本代价以及委托人可能实现的预期收益等等。
一般而言,违约金的设定数额不宜过高,以免因被认定为"远超过实际损害"而面临法院酌情降低的风险。
若所约定的违约金高出实际损失甚多,则违约方有权利要求法院适度降低;反之,倘若违约金未能充分补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守约方可请求法院予以适当调升。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违约金的数额可能会落在合同总金额的特定比例区间内,例如从10%到30%不等,然而,这绝非固定准则,最终仍须结合诸多复杂因素对其合理性及公正性进行全面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