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夫妇二人选择其中一方作为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
购房贷款并非不可行。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慎重考虑并注意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贷款银行在进行审核评估时,将会全面审视夫妇二人的信用记录以及收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即便仅以一方名义进行贷款,另一方的个人情况亦有可能对最终的审核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其次,在婚姻关系持续
存续期间购置的房地产,除非事先有特殊约定,否则一般将被视为夫妇二人的
共有财产。
若未来涉及到
财产分割或者
债务分摊的问题,则可能引发相应的
法律纠纷。
最后,倘若以一方名义进行贷款,那么还款义务通常将由该名义
贷款人承担,但是夫妇二人的共有财产仍然有可能被用于
清偿债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夫妇二人在决定购房贷款之前,务必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并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明确规定,从而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