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了尚未建成交付的
期房之后,如果
购房者希望终止合同,则须先行审慎辨别是否具备法律或者合约规定的退出房约事件条件。
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此类事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若开发商无法提供已获取到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件;
房屋质量问题给住宅使用者造成严重困扰,无法满足正常居住需求;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过预售合同明确之测量结果的比例,偏差的绝对数值超过百分之三等情况,均可当作判定现有购房契约是否合法解除的依据。
除此之外,购房者还需要根据自身与开发商签署的
购房合同条款进行具体分析,例如,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房屋建设并交付使用,且
逾期时间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期限,那么这也可以作为购房者提出解约申请的合理理由。
在确认存在上述任一种情况时,购房者应当首先以
书面形式告知开发商,表达自己希望
解除合同的意愿,并且详细阐述
退房的原因。
在此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购房合同、支付款项的收据以及
开发商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明文件等等。
随后,购房者可以尝试与开发商就
退款金额和
赔偿事宜展开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购房者有权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
然而,若购房者没有充分的理由而单方面决定退房,可能会被视为
违反合同约定,从而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