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其所规定的
合同解除条例主要涵盖了以下五种特定状况:1. 由于无法预料、不可避免且克服的自然灾害或人为阻碍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实现原订立合同的商业目的;2. 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即将届满之际,合同的一方
当事人通过明确表达或实际行动展示出其将不再履行主要
债务的意愿;3. 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其主要债务,经过书面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后,仍然未能如期履行;4. 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能按时履行其债务,或者存在其他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从而导致无法实现原订立合同的商业目的;5. 除上述四种情况外,法律
法规还规定了其他可以
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形。
另外,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也可以通过协商来解除合同。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约定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具体事项,并且一旦这些事项出现,解除权利的持有者就可以依法行使他们的
合同解除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法律明文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解除
合同的效力受到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