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对于长期闲置且无人居住的房屋所应缴纳的
物业费用是否予以减免,并没有一个全国性的统一标准。然而,在某些特定区域内,政府或相关机构可能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者规定,为业主提供一定程度上的
物业费减免优惠。在此前提下,倘若物业公司拒绝给予此类优惠,您首先需要查阅您所在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您与物业公司之间所签署的服务协议,以确认其中是否有关于闲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的条款。若恰恰在这份合同中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但物业公司却未能按照协议执行,那么您可以选择通过与物业公司进行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向其详细阐明相关情形并提供必要的依据。若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请他们出面进行调解。若经过调解后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务必确保您已妥善保存了所有相关的
证据,例如房屋长期闲置的证明文件、
物业服务合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