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欲解除承租商铺之合同时,须依据
合同条款与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后方能决定是否承担相应的
违约金。
首要步骤是详细查阅租赁合约中是否已明确规定了
承租方享有可无条件
解除合同的权利。
例如,若是由于出租方未能按下文所述的范畴提供约定的租赁条件,那么此种情况下承租人便有权依法宣布解除合同而无需支付违约金。
另外,若发现出租方有明显违背
合同义务的行为存在,例如自应依照合同条款尽到维护商铺设施设备的责任,反而影响到了租金的运营正常,或者未经允许就擅自改变了商铺的使用目的等情况出现时,承租方同样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
最后,如果因为诸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使得承租人无法继续按照原定计划租用该商铺,通常情况下此时也无需支付违约金。
然而,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都需要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文件,并在适当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出租方,务必遵守合约中规定的解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