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男性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与第三者生育后代的行为,虽然从
刑法角度来看并未直接触及到
违法犯罪,然而却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所规定的夫妻之间应尽的忠诚义务。
当此种情况发生于
离婚阶段之时,毫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可依法向法院提出要求对方进行
损害赔偿的
诉讼请求。
倘若男方与第三者以夫妻名义公开
同居生活,那么他们的行为便可能被认定为
重婚罪。
对于
非婚生子女而言,男方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
抚养义务,包括支付
赡养费用以及保障孩子接受良好教育的权利等等。
在
财产分配问题上,由于男方在婚姻关系破裂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因此无过错的配偶一方在离婚时可能会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
总的来说,尽管此类行为未必构成
刑事犯罪,但是在道德伦理和民事法律层面,男方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