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情况下,预售合同本身并不涉及支付款项的内容。
但是,在诸如
商品房预售之类的特殊事例中,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前或者同步进行的过程当中,开发商可能会要求
购房者先行支付一
定金额的
订金或预付款这类款项。
关于订金的性质,它实际上有一个
保证性质在内,如果日后购房者出现了
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合同,他们将没有权力向开发商索回这笔订金;反之,如果是开发商方面违约导致无法
履行合同,那么他们就需要向购房者双倍返还这笔订金。
至于预付款,其性质与订金有所不同,它并没有任何
担保性质,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预付款应该被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然而,究竟是否需要支付款项,以及需要支付哪种类型的款项,以及需要支付多少款项,这些都要根据双方在预售合同中所达成的具体协议来确定。
总而言之,在签署预售合同时,务必要对
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以确保明确了解相关的费用和
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