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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贪污罪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特指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运用自身职权或方便条件非法占用公共财物的行为。
这种犯罪通常涉及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利用其对公共财物的主管权、管理权以及经手权,直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其次,通过盗窃、诈骗等手段,将公共财物占为己有;
最后,接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委托,负责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吞、盗窃、诈骗或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国有财物,也属于贪污罪范畴。
对于贪污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即可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则需要结合贪污的数额、手段、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最新修订: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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