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乎中的
违约责任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卖方向买方所提供的房产未能按时如期交付,这就是我们常说的
逾期交房。如果卖方违背了这个承诺,那么他们就需要承担起法定的
违约金或者
赔偿因履行瑕疵而给买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其次,对于交易中涉及到的
房屋质量问题,如果发现与双方预先设定不相符或者出现诸如结构性残缺、面积误差超出规定范围等情况,卖方有义务进行修复、替换或者向买方支付相应的
赔偿金。再者,如果卖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完成
产权登记手续,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买方因为此种行为而产生的经济损失。最后,如果买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
购房款项,那么他们同样需要承担支付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责任。关于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和程度,一般来讲,这些内容都会在合同中进行详细的明文规定。然而,如果合同文本对此并无明确表述或者表述不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依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来确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