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通常并不包括
产权证号码的填写部分。因为该类合同主要在房地产开发商的
商品房尚处于建设过程,且产权证书尚未办理完毕的时候签署,在此阶段,房屋亦尚未正式核发完产权证书。在此种情况下,预售合同的主要内容重心在于明确约定上述的这些
身份证件信息,如房屋所处准确地理坐标、面积大小、价格区间、预计交房日期等等基本事项,以及买卖双方在预售环节中的各种权益与责任分界与担当。然而,唯有待房地产商将房屋全面竣工并经过相关政府监管部门严格把关检验合格之后,进行产权登记手续之后,方可正式生成适用于该套房产的产权证号。值得一提的是,预售合同的签署以及实际执行情况对于未来该房产产权证的顺利办理具有至关紧要的影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