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交房违约以及
物业费之间属于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法律事务,因此它们无法简单地互相抵扣。房地产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所产生的
违约行为,通常需要根据
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来处理,违约方理当对此负责,比如支付
违约金等等。而物业费则是由业主基于
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照金钱债权的规定向物业服务提供者履行支付的义务。除非有开发商、物业公司及业主三方共同签署的明确协议,承认将对交房违约的
赔偿金额用来抵消物业费的
债务,否则上述抵扣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若您不幸遇到交房违约的问题,我们建议您依据合同的具体约定,通过友好协商或者
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对于物业费方面,请务必按照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