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商品房未能进行登记从而能否提出
退房之请求,应当进行具体地深入分析。如果未能进行登记乃是由于房开商方面出现的问题,如尚未获取相应的预售许可证书或房屋本身存在
抵押贷款等状况而致使无法顺利完成房产登记手续,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的您则具备足够的权利来主张解除
买卖合同并且要求房开商办理退房事宜,同时,房开商亦应对其
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退还所收取的
购房款项以及与此相关的银行利息费用,此外,还须对您因此而遭受的
经济损失予以合理的
赔偿。然而,若未能进行登记系由
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无法确定为双方或各方过错的因素造成,此时可能无法直接实现退房之目的,而必须依据实际情况展开详尽的协商以求解决方案。在此过程中,您有必要妥善收集与保存所有相关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合同副本、支付购房资金的付款凭证、以及房开商就此事所做出的相关
承诺书件等等,以便通过富有成效的协商谈判、
法律诉讼等途径,全面保护自身的正当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