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问题,需依据
租赁协议中对于此项的明文规定予以解析。通常情况下,若
租赁合同已明确标示租赁期限为三整年,而在尚未圆满结束该期限之际便选择提前终止租赁关系,往往将被视为对合同约定的违约。然而,若具备以下特定情节,其违约性质便有可能不成立,或是有望减轻因违约而应承受的法律责任:譬如,租赁合同中明确记载了
承租方在特殊前提情况下享有
提前解除合同的权利;又或者是出租方出现了严重
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例如未能按照约定向承租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商铺,从而给承租方的正常经营造成无法忽视的阻碍等。因此,强烈建议您首先对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的查阅与理解,以明确了解合同双方所享有的权益及应该履行的义务。一旦确认出现违约现象,可能需要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包括支付
违约金以及
赔偿相应
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