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项目的验收期内,倘若发现质量上的缺陷与瑕疵,首先应当毫不延迟地将此情况报告予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管理公司,同时通过出具书面内容保存有关的通知
证据。身为
主要责任人,开发建筑单位有义务承担起维护修缮和妥善处理的职责。如果由于质量问题给业主带来了损失,例如物资财产遭到破坏,生活居所无法正常使用进而产生的额外的经济开销等等,那么业主拥有投诉请求、索求
赔偿的权力。这些索赔程序可以选择协商解决,通过双方就维修方案以及
赔偿金额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也可以选择调解,即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其出面协调解决;此外,还可以选择
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过程中,必须妥善保管所有与质量问题相关的证据,例如图片、录像、维修记录、费用清单等,因为在
诉讼阶段,这些证据将会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此外,还需要关注质保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避免因为超过时限而影响到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