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中,开发商在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销售活动属于
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
购房者有权利要求开发商全额退回其所支付的首付款项,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开发商在进行
商品房预售时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未能取得该证件,那么他们与购房者签署的
购房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当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基于该合同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和财产都应该归还给双方
当事人。因此,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其已经支付的首付款,并且可以要求对方
赔偿由此带来的
经济损失。然而,在采取行动之前,购房者需要妥善保存所有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购房协议、付款凭证等等。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首付款,购房者可以选择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直接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