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卖,乃是性质极为恶劣且构成
违法行为的一种
欺诈行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建议您立即采取措施,着手收集并妥善保管一切与此事件有关的重要
证据,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收据以及你们之间的交流往来的文字或语音记录等等。从法律的视角来看,您完全有资格要求解除这份已经存在的合同,同时还可以提出关于
违约赔偿的诉求。如果您发现该房产已经被他人办理了
产权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这其中可能涉及到退还您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以及对您所遭受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等方面的事宜。如果目前为止,各方都没有完成产权登记手续,那么已经合法占有该房产的买受人将享有优先权;而如果大家都没有实际占有该房产,那么率先支付购房价款的那位买受人将会拥有优先权;倘若各位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相同,那么
合同签订在前的那位买受人将具有优先权。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