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开发商疏忽违约而导致买受人决定撤回购
买房屋的交易,此时买受人可考虑采取以下主要法律路径解决
纠纷:首先,根据所签订的
购房合同内的相关规定,向开发商寄发正式的解约通知书,同时明确提出追究出售方
违约责任的需求。进一步地,买受人能够选择向当地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进行投诉,期待他们的协助展开调解工作。如若调解无效,买受人也可以向地方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申诉开发商的窜改行为。除此之外,买受人亦可直接向具有审理权限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便实现解除
购销合同时限、取回已经支付的价款及其对应的利息、索偿相应的
经济损失等多种诉求。在此过程中,作为
诉讼当事人的买受人需要准备购销合同、支付款项的确切收据、以及证明
开发商违约事实的有效
证据等材料来佐证自身的诉求。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诉讼事项存在时效性约束,故须在法定期限内积极行使
诉讼权利以为自身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