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因
婚前个人财产而得到的收益仍为夫妻共同所有,但在
离婚时则会被视为
个人财产,不再作为
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
另外,若夫妻中任一方向对方存在严重过错行为(例如恶意处置
共同财产),将会导致另一方在
财产分配过程中的权利受损,此时,过错方将普遍面临较少份额的财产分配。在
离婚事件发生之后,若由其中一方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责任,则另一方应尽其所能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及教育支持,且支付标准通常在为自己总收入的20%到30%之间;若夫妻双方没有稳定收入来源,那么该子女的
抚养费用也可以按照本年度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来予以制定参考标准。
《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