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购买到的房地产项目属于预售性质(即约定未来某个时间点交房),而开发商却在交付日期前突然消失,此时您可选择向房屋管理局提出投诉和检举申请,亦或者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处理,该情形下,开发商有可能涉及到了经济诈骗类
违法行为。为了保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以便由公安部门开启案件启动与调查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条
没有法律、
法规的依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费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退回所收取的钱款;
情节严重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
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