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
定金的几种情况包括如下几点:若双方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了相关义务,则定金应该折算成相应的价格或者予以全额退返;假如由于特殊原因以及自然环境因素使得未能顺利签订商业合同,且这种结果并非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与过失,那么此时,预定方可以要求收回所交付的定金;若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内容尚未能达成共识,从而导致无法正式
签署合同,这也不被视为是任何一方的过错,在此种情况下,定金同样可以要求予以返还;
最后,如果卖方单方面
违反合同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定金也可以要求予以双倍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