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此向您阐述关于家庭伦理中的一个重要主题——子女对于父母的
赡养义务。
赡养,其本质含义在于指代子女在物质与经济层面为年迈的双亲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身为
赡养人的子女,他们理应承担起对老年父母在经济供给、日常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抚慰等方面的责任,同时也要关注到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无论儿子还是女儿,他们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去孝敬和赡养自己的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
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