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交易时签署的
居间合同,仅可根据该协议内容对
购房者进行合法变更,但需严格遵守三方共同的同意。
如果未经卖方明确同意便私自更改购房者,那么这种举动将被视为无效,并且会破坏合同所确立的约定关系和
法律效力。
若买方提出变更购房者请求,本质上是要求将自身在合同中的各种权益及义务概括性转移至第三人手中,这样的要求必须得到买卖双方的一致认可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