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房产
逾期交付的情况时,购买方应按程序行使催告权责,督促开发商尽快履行交付责任,同时要求对方支付逾期交付期间所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如经催告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仍然未能实现交付行为且无法提供合理合法的延迟原因解释,则购买方有权依据合约内容,向当地法院申请解约,并追索开发商返还已支付款项及其对应的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
违约金义务。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 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