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邻里之间所发生的各类纷争,如何有效地进行处置和解决,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首先,作为
纠纷的主体双方,应该秉持着以和平息事宁人为首要原则,力争通过自发、自愿的谈判协商方式来消除彼此间的分歧与矛盾;其次,当涉及到的纠纷较为复杂或者难以自行解决时,也可以尝试寻求第三方或者当地社区委员会等中立性组织机构的介入,借助他们的力量进行调解和疏导工作;再次,如果在上述两种方法都无法实现的情况下,还可以考虑采用
仲裁这种更为公正、公开的方式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最后,如果纠纷已经发展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甚至可能对社会
公共安全造成威胁,那么就需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
报案,请求他们作为第三方介入,以期能够对这类纠纷进行妥善的处理和解决。然而,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如果所有的努力都未能取得理想的结果,那么最终恐怕还是不得不诉诸法律,向各级人
民法院
提出诉讼,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
民事诉讼,适用本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
民间纠纷引起的
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
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
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
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对违反治安管理
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
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