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协议应有如下重要条款内容:首先,它需包含双方
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其姓名、地址以及
法人组织的法定
代表人亲自签署。其次,协议需详细规定预售商品房的具体地理位置及相应的编号标识。此外,预售商品房的数量需有明确标注,相关单位通常会以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统计,且需要说明计算的是建筑面积、实用面积抑或是其他类型的面积。第四点,协议中需要列明具体房价金额,可以精确到每平方米的价格,同时也需要注明整套商品房的总体售价。关于房屋款项的支付方式与房屋的交割事宜也应该在协议中予以明确。紧接着,协议中需要明确房屋的实际用途,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或者商业用房等。最后,协议中还需要明确
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式及其具体期限。除此之外,协议中还需明确双方的
违约责任以及其他双方协商达成的特殊条款。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