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物业
纠纷的相关处理策略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业主应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2)如双方仍未能自行化解矛盾,则可以考虑邀请第三方进行调解,例如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将纷争提交给某位中立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使双方在公平公正且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调解协议;(3)若双方无法就调解结果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将争议提交给
仲裁机关进行仲裁,具体而言,就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内部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双方自愿签订的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至具有
管辖权的仲裁机构,也就是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区的
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从而解决纷争;(4)当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得到解决时,业主有权向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5)最后,如果业主经过上述所有努力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他/她可以选择将争议诉诸于法院,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最终解决纠纷。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您在投诉前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比如
证据的收集、整理;重点搜集物业公司未按协议履行的相关证据,证据要充分完整;针对物业公司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进行投诉,该部门系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投诉应当注意尽量不要采用口头投诉的方式,建议以书面方式提交;如投诉无法解决争议的,建议您向人民
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