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涉及到房地
产权益的纷争时,
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咨询房地产管理机关、
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或其他有关机构以及团体,展开深入交流合作,以此找到解决矛盾的共性方案;当然,也可以考虑将此争议案件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恳请其进行公正客观地评估,并做出具备法律效应的最终裁决。除此之外,若各利益相关方均持有各自的诉求主张,同样他们也可以跳过以上所述的协商调解环节,直接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举报,或者向拥有
管辖权的房屋所在地法院提
起诉讼,以便有效地化解
纠纷。
《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
民间纠纷的活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
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